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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7-02 09:01    浏览次数:
       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,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,为做好台湾av女优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,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,确保专业实践质量,现就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:
       1.学分。农艺与种业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实践环节计6学分,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;食品工程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实践环节计6学分,实践时间不少于12个月,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。
       2.时间。《实践学习计划表》(附件1)于7月30日前制定,由导师(组)与研究生共同制定,并经学院、实践(实习)单位同意后,开始执行。
       3.考核。实践活动结束后,研究生应撰写专业实践研究报告,(附件3),提交《实践单位意见反馈表》(附件2)和《实践学习考核表》(附件4),交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后给出考核成绩,并经学院认定后,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和申请论文答辩。
       4.方式。实践培养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:可依托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、专业实践基地,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;依托校内导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,充分发挥校内导师与企业、行业的联系作用,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,由校内、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;也可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就业去向,自行联系专业实践单位。
       5.管理责任。学院和导师对研究生实践培养活动负有组织和管理责任。学院根据专业学位的性质、特点、培养方案要求等,组织开展实践培养工作。导师(组)应按照相应培养方案的要求,全面考虑,因材施教,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,对其实践目标、内容、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合理安排,并负责指导和落实。
       6.实践培养与课程学习、学位论文的关系。实践培养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,意味着实践培养的开展比较灵活,可以和课程学习同时进行,也可以先完成课程再开展实践培养。学位论文则必须结合实践进行,实践的开展应能够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创造条件。
       7.所有进入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,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外出实习。离校前填写附件1和附件5,交学院备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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